海洋保護區是熱帶海洋生態系統保護和漁業管理的有效工具。 它們通過將魚卵、幼魚、幼魚和成魚出口到其他保護區和捕撈區,為周邊地區帶來好處。 為增加保護和漁業效益,連通性(即通過個體作為幼蟲、幼體或成體的分散將當地人口聯繫起來)是設計海洋保護區時要考慮的關鍵生態因素。 在設計海洋保護區網絡的規模、間距和位置時,考慮珊瑚礁魚類在其生命週期每個階段的空間運動規模也至關重要。

本研究評估了 34 個科(210 種)珊瑚礁魚類的運動模式。 結果表明,物種間和物種內的運動模式(活動範圍、個體發生轉變和產卵遷徙)各不相同,並受大小、性別、行為、密度、棲息地特徵、季節、潮汐和一天中的時間等多種因素的影響。 現就海洋保護區的規模、間距和位置提出以下建議:

  1. 海洋保護區的面積應該是重點物種棲息地的兩倍以上(各個方向)。 需要不同規模的海洋保護區,這取決於需要保護的物種、它們移動的距離,以及保護區外是否有其他有效的保護措施。
  2. 保護區間距應<15公里,越小的保護區間距越近。
  3. 海洋保護區應包括對焦點物種的生活史至關重要的棲息地(例如,棲息地、育苗場、遷徙走廊和產卵聚集地),並且其位置應適應這些物種之間的移動模式。

除了連通性之外,還需要考慮其他生態因素,以確保海洋保護區的設計最大限度地發揮其對保護和漁業管理的好處:(a) 佔海洋保護區每個棲息地的 20-40%,以確保大部分元-人口得到全面保護; (b) 保護海洋保護區中每個棲息地的至少三個相距甚遠的例子,以盡量減少它們可能都受到單一干擾的不利影響的風險; (c) 確保長期建立海洋保護區; (d) 保護海洋保護區中的特殊和獨特區域(例如彈性地點、海龜築巢區、FSA); (e) 盡量減少和避免海洋保護區的威脅; (f) 創建大型多用途海洋保護區,包括但不限於海洋保護區。

從業者可以使用本文中的建議來設計海洋保護區網絡,以最大限度地提高重點物種的利益。 此外,關於珊瑚礁魚類種群連通性的海洋保護區網絡設計建議必須與其他生態設計標準一起考慮,並在不同的、依賴於環境的、社會經濟和治理限制條件下應用。

作者: Green、AL、AP Maypa、GR Almany、KL Rhodes、R. Weeks、RA Abesamis、MG Gleason、PJ Mumby 和 AT White
年份: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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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學評論 90:1215–1247。 doi: 10.1111/brv.1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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